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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旧金属回收处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9 点击数:9809

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

废旧金属回收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废旧金属回收处理项目

招标编号: GDCS18MZG13115

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中废旧金属包含内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金属物,包括:生产、维修和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零配件、废弃金属制品,卷烟专用、通用报废设备拆除后的废金属、废材料等。

3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 2019 12 31 日止。[本项目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2018年底,经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评审合格后,与中标人续签2019年度合同。供应商评审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最低回收价格

序号

招标内容

单位

含税最低回收单价(单位:

税率

1

废钢铁

公斤

1.2

17%

2

废不锈钢

公斤

5.3

17%

3

废铝

公斤

7

17%

4

废铜

公斤

25

17%

5

废电缆

公斤

18

17%

6

废电机

公斤

3

17%

注:以上最低回收单价是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缴交废旧金属残值收入的价格,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各分项价格。

5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3. 近 年( 2015 3 1 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4.8. 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机关出具的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范围的备案书;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 3 10 日至 2018 3 2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无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本章4点(第4.7条除外,此资格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4. 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6.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 _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3和5.4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DCS18MZG13115)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3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3 30 15 00 分(北京时间)。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8 3 30 15 0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gdchengshi.com 网上发布。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址: 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

编: 514021

人: 何坤莲

话: 0753-2386299

真: 0753-2233308

行: 中国银行梅州梅塘支行

号: 6574 6655 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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