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信息化低值易耗品和信息化设备及网络设备日常维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信息化低值易耗品和信息化设备及网络设备日常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信息化低值易耗品和信息化设备及网络设备日常维护采购
招标编号: GDCS17MZG13A13
招标内容: 1、采购信息化低值易耗品,计算机及末端设备耗材配件等;2、采购信息化设备及网络设备维护服务及采购维护中需要的相关信息化设备及网络配件。具体数量情况见用户需求说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年度预估金额:含增值税32万(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2 供货及服务有效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六个月(即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采取每年度续签的方式,在2018年度末招标人按照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制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计划等方面进行年度综合评审(评审具体标准见用户需求书第十二点),年度评审合格后,中标人方可继续签订2019年上半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服务合同,如果年度评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不签并重新组织招标,如果中标人不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需要提前四个月书面告知招标人。
3 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不含增值税合计(单位: 人民币元) |
不含增值税最高限价总计(单位:人民币元) |
中标人数量 |
1 |
信息化低值易耗品 |
项 |
52209 |
104797 |
1 |
2 |
信息化设备及网络设备日常维护 |
项 |
52588 |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有权经营标的物。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4.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5.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企业及法人代表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4.6. 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并加盖公章;
4.7.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11_月_23 日至_2017 年 12_月 5_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_12 时,下午 14 时至_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无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本章第4点(第4.7条除外,此资格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除外,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适用于所提供的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在收到5.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汇款时务必在摘要中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GDCS17MZG13A13)和款项性质(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在备注处注明公司全称(汇款帐号详见本章第9点)。
6.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室(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gdchengshi.com)网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诚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梅州市梅江区中环路中合财富广场B栋301
邮 编: 514021
联 系 人: 何小姐
电 话: 0753-2386299
传 真: 0753-2233308
开 户 银 行: 中国银行梅州梅塘支行
账 号: 6574 6655 5956
2017 年 11 月 22 日